2008年5月2日 星期五

單親培力計畫補助

單親培力計畫補助4月30日截止 ( 轉載自立晚報)日期: Tue, 18 Mar 2008 16:12:21 +0800

(記者蕭伯聰中縣報導) 為鼓勵單親家長專心進修,以增加社會競爭力,內政部推出單親培力計畫,55歲以下因離婚、喪偶、未婚生子等獨自扶養18歲以下子女,且就讀國內公私立高中職、大學院校並修習學位中之單親家長,可以申領學費及臨時托育補助,申請期限至4月30日截止,符合資格者可上內政部社會司網站下載申請表,或電洽02-23961870台灣婦女展業協會。內政部此項單親培力計畫係委託台灣婦女展業協會承辦,補助對象為55歲以下,因離婚、喪偶、未婚生子、配偶受徒刑或拘束人身自由保安處分(含強制戒治)執行中、遭受婚姻暴力與配偶分居,且獨自扶養18歲以下子女之單親家長。條件為:(一)就讀國內公私立高中(職)、大學院校並修習學位中;(二)97年家庭總收入台灣省各縣市每人每月2萬4573元;(三)97年全戶家庭存款本金及投資標準為台灣省各縣市每人全年29萬4870元。符合上述條件之單親家庭,可以申請學費、學雜費及學分費補助,就讀高中(職)每學期最高補助8千元,大學院校每學期最高補助1萬元,但超過應修業年限而延長修業者或重修學分者,則不予補助,單親家長進修學位期間,可以申請12歲以下子女臨時托育費用(含保母及托育機構),每名子女每小時補助100元,每月每名子? k最高補助48小時。社會處表示,此項補助係屬全國性,名額有限,高中(職)組,預計補助70名,大學院校組預計補助264名,申請期限至4月30日,歡迎縣境內符合資格之單親家長踴躍提出申請。2008/3/17 祝福您 心靜清明 喜樂平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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